在职场中,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劳务派遣
不过,
什么是劳务派遣?
什么情况下需要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如何保障?
......
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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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亦称人才租赁,即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所需人员的标准和工资待遇,由派遣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方式搜索合格人员,把筛选合格的人送交用工单位。
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较低签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包括的事项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派遣的工作岗位;
◇ 工作地点;
◇ 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 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 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 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 经济补偿等费用;
◇ 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 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 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谁该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第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五章“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第十八条规定:
◇ 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见,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损时谁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能较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所有岗位都可以劳务派遣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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